*ST圣莱(002473)虚假陈述索赔案迎来了重大变化。此前,一审法院宁波中院判定投资者败诉,认为投资者损失与被告圣莱达没有因果关系。但到了二审的浙江省高院高院那里,案件审理发生了根本性变化。浙江省高院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,圣莱达应当对投资者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,高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,将本案发回宁波中院重审。
一审投资者曾败诉
*ST圣莱投资者向上市公司索赔一事,开始进行得并不轻松。
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,圣莱达2015年度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,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,虚增净利润750万元。其次,*ST圣莱于2015年度虚构财政补助事项,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 1000 万元,虚增净利润 750 万元。由于这些违规行为,投资者获得索赔的权利。
该案的一审法院,是宁波中院。在宁波中院对此案进行庭审的过程中,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对于公司违规的事实与性质双方并无分歧。但在揭露日的问题上,双方分歧明显。投资者方认为,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时间为*ST圣莱虚假陈述的揭露日,在2016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14日期间买入*ST圣莱且在2017年4月14日依然持有的投资者可以索赔。而公司方认为,证监会对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时间为揭露日,符合前述时间段的投资者,其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没有因果关系。
最终,宁波中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败诉。宁波中院认为,本案揭露日为2018年4月14日(即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之日),投资者损失与被告圣莱达没有因果关系。
浙江高院撤销一审判决
然而,对于宁波中院的这一一审判决,投资者们不服并向浙江高院提起了上诉。而浙江高院在审理之后,撤销了一审判决。
据浙江省高院民事裁定书显示,证监会立案公告发布后,圣莱达股票连续四个交易日以跌停报收,本案揭露日应为2017年4月19日,投资者上诉理由成立,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,圣莱达应当对投资者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为保护各方利益,妥善处理纠纷,裁定撤销一审判决,本案发回宁波中院重审。
根据这一判决,在2016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14日期间买入*ST圣莱且在2017年4月14日依然持有的投资者可以索赔。符合这一范围的投资者可以把姓名、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@126.com的邮箱参与由《金陵晚报》“易索赔”频道组织的索赔征集行动。对于投资者而言,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。
需要指出的是,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,在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纠纷中并不多见。